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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業家簽證
【創業家簽證】申請人透過我們協助與在台灣各地多個 (包括台北、台中、高雄) 政府認可之育成機構進行配對,將公司進駐到與經營行業配合的相關機構,而且投資金額並沒有最低要求,相關機構批准進駐後更可申請居留證,及後申請人到台灣開設公司後營運並達到相關要求條件,公司營運滿 5 年且申請人常住台灣,便可申請入籍。
申請條件 ( 個人或團隊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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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體檢查報告及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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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犯罪紀錄 ( 五年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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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籍國民擔任保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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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駐獲政府認定之育成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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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於連續五年滿足以下營業條件其中一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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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年營業收入達台幣 300 萬元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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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年營業費用達台幣 100 萬元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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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僱全職臺籍員工數達三人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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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足資審核之營運實績,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對國內經濟發展有貢獻。
創業家簽證申請資格 (乎合其中一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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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駐台灣政府認可之創新創業園區、育成機構 (由我們協助進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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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得創投投資或國際性募資達新臺幣200萬元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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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專利權,或有專業技能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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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是知名創業或設計競賽得獎者,或曾通過外國人來台創業的專案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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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或現在進駐我國政府認定之加速育成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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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事業或負責人曾於重要影展入圍或獲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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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中央政府創新補助達台幣300萬元或地方政府創新補助台幣10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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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台灣政府認定或推薦具有創新能力
居住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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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得創家業簽證後,申請臨時居留證後滿足以下居住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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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續居住滿 5 年(且每年在台灣地區居住183日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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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帶同配偶及20歲以下未婚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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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家庭成員必須為持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或BN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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